关于表彰德加社区“文明保姆”的决定
保姆是社区的成员之一,是社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力量。在德加社区工作的保姆,积极贯彻
“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精神,认真执行杭州市民守则和业主公约。其中涌现出一些遵纪守法、行为规范、文明礼貌、科学育儿、文明养犬、讲究卫生、与业主关系融洽、倡导安全、清净的文明保姆,受到了业主好评。为了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推动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的建设,经各小区推荐,社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韦爱桃、刘启菊等2位保姆授予2006年度“文明保姆”荣誉称号。
德加社区党委
社区居委会
200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