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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规定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持小区的安静、整洁及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规定:
一、 所有进入本小区的车辆请勿鸣笛,服从管理处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的指挥,不可以任何借口阻止或妨碍管理。除特种车辆(警、消、救、环、殡)外,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请勿进入小区。
二、 本小区住户的车辆请在管理处办理车辆登记,领取车辆出入证。住户若要求将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请向管理处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准停证"并缴纳相应的车位使用费。
三、 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请勿驶入小区内,1.5吨以上的货车、19座以上的客车未经许可请勿驶入小区内(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的货车除外)。
四、 车辆请停放在车库内或规定的临时停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请勿停车。车辆停放后,请注意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遗失物品由车主负责。请注意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五、 进入小区的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时速请勿超过5公里。进入小区的车辆请注意爱护小区道路、公用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 不洁车辆请清洗后再驶入小区,不得在小区内修车、洗车及清扫车上的杂物到地面上。对行驶中泼洒、喷溅、滴漏污染环境者,请打扫干净,并视情况赔偿损失。
七、 不得在小区内学车、试车。
八、 车辆停放:
业主、访客的自行车、电动车请停放在各单元的楼下底层储藏室内;
业主、访客的摩托车、助动车请停放在3#地下车库指定的专用车位内;
汽车停放分为两类:业主/住户的车辆一律停放在自购或租用的车位内;访客车辆一律停放在地下停车库专用的访客车位内或地上指定的临时停车位内,会馆车辆一律停放在会馆停车场内,访客车位一旦停满,访客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小区内。
装修施工人员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驶入小区。
九、 摩托车、助动车及汽车驶入小区后,一律按附图所示路线行使,请勿逆向行使,以确保车辆安全及交通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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