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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点”管理制度
一、本健身点是社区群众体锻、健身场所。体锻者必须遵守“七不”规范,必须爱护设施及器材;必须做到不损绿、不扰邻、服从管理。
二、体锻者必须按各项器材的功能说明进行正确使用,应视自身体质、身体状况有选择地、适度地健身锻炼,并注意自我。。。。
三、老年人锻炼要量力而行,少年及儿童必须在家长陪同下进行活动,有严重疾病者不得在健身器材上实行锻炼。
四、体锻者如违反规定,使用器材不当而造成伤害事故 ,其责任和后果自负。
五、健身点提倡文明锻炼,人为损坏器材,将追究责任,并照价赔偿。
六、体锻者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保持场地清洁;不大声喧哗,保持环境清静。
德加社区
2002年7月
“全民健身点”管理守则
为了能更好地发挥健身苑的健身作用,提高广农民群众身体素质和文化修养,确保人身安全和有利健身器材的维护,特制定此守则,希望广大农民群众自觉遵守。
一:要爱护健身器材,参照健身器材的说明,正确使用,不准违反说明进行野蛮操作,以免发生危险。
二:在爱护健身苑内的花草树木,不准随意攀摘踊跃践踏。
三:不准在健身苑园内乱丢果壳杂物。
四:不要长时间占用健身器材,以免影响他人锻炼。
五:为了来苑健身的群众和老年人的安全,不准摩托车、自行车进入健身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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