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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加公寓业主委员会工作例会纪要

    2008年1月13日晚,业委会召开工作例会,参加会议的有李味琦、何小卉、倪连生、陈世华、吴振法、顾海宁、陈犟、赵晶、金哲锋。黄星耀、王维因公出请假,会后,业委会主任向他们通报了会议情况。德加社区党委书记贺艳怀参加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上,与会委员对本次业主大会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大家一致认为,本次业主大会所以能取得圆满成功。首先是因为,在文新街道党工委的关怀和指导下,德加公寓业主大会积极主动接受杭州市及西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靠广大业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业主大会召开前,业委会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关于“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的规定,发布了《关于召开德加公寓业主大会的公告》。为保障业主在业主大会大会期间的民主权利,业委会举行了三次物业公司主要管理层和德加业主的面对面的恳谈会,由物业公司对物管费的调整进行了说明,并向业主报告了物业管理费用的成本核算明细,听取了业主对于物管费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李味琦主任还主持了两次有东西区业主参加的讨论会,根据业主要求,业委会就物业公司物管费审计问题向杭州市物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咨询,杭州市房管局关于实行包干制物管费收费方式的无需审计的书面回复,解决了一些业主争论不休的问题,上级政府对于部分上访业主的《答复》,明确肯定了德加公寓业主大会的合法性问题;公安执法和政府综治部门针对在业主大会期间出现的散发小字报和进行串联的不当行为发布的《公告》,是贯彻落实《杭州市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在业主大会进行期间“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不得串联其他业主抵制业主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不得以散发公开信、张贴大小字报的形式干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的必要举措,《公告》有效遏制了过激行为的继续发生,使参加大会表决的业主能自主表达自己的意见,保障了业主大会的正常进行。

    与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业主大会期间,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充分体现了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业主大会期间以业委会名义发布的《公告》、《决定》、《说明》和《会议纪要》都是经过集体讨论和电话会议通过的,通过会议讨论和必要的电话沟通,使所有业委会成员对业主大会的所有重大问题有高度共识。这一宝贵传统今后将继续保持和发扬。会议一致肯定和高度评价了李味琦主任在业主大会召开前后,作为业主委员会的领班为业主维权所做的工作,会议认为:维权,是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第一要务,民主和法治,是在维权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会议希望广大业主支持业委会在贯彻落实本次业主大会任务所做的努力。

    二、会议通报了本次业主大会就续聘还是解聘南都物业所进行的书面投票情况和表决结果。1月3日至6日为法定投票日,1月6日晚在德加社区多功能厅公开计票,由业主代表和文新街道派出的社区工作者担任监票和计票工作,文新街道党工委派员全程监督并指导了这次监票和计票工作。计票结果显示,以628票的多数票通过了续聘南都物业,业主委员会将在签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之前,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杭州市出台的菜单式甲级服务标准制定管理服务细则,以确保为业主提供价质相符的优质服务。

    三、李味琦主任向会议通报了在业主大会期间,部分业主通过业主信箱、来函来电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质询情况。许多业主对有人在业主大会期间散发小字报和进行串联表示反对,认为这是小区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他们说:“大鸣、大放、大小字报、大串联作为文革遗风,早已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现在居然还有人迷恋散发大小字报和串联,真是不可思议。”;也有的对在业主大会的进行中的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批评,凡是正确的,业委会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改正,对所有电子信件都及时做了回复。东区五位业主联名发函给业委会,对德加公寓业主大会的合法性提出了质询意见,并要求将他们的质询函和业委会的书面回复函发到每家每户,还说保留继续散发小字报的权利。会议认为,这些业主已经通过上访提出德加公寓业主大会的合法性问题,文新街道党工委和相关部门已经给与了明确答复。会议决定,通过公开本次工作例会纪要的形式,回答业主们关心的问题,对无理纠缠的个别问题不做回复。随意散发大小字报,早已不是公民的法定权利,特别是通过散发小字报传播谣言,搞人身攻击,不仅法不相容,也早已为守法的公民所鄙弃。实践证明,实发票956张,占应发票数的86.91%,说明通知到本人已经超过业主大会的法定人数,填写和递交业主大会发放的书面表决单,就是书面征求意见的会议形式,住户面积有存档的房产资料,不必自己登记。

     业主委员会提倡理性维权,反对非理性维权。有业主在德加社区论坛发帖子说:“那些口口声声说业主大会非法的人,却都很积极认真地参加业主大会各种会议,也很积极认真地参加业主大会投票,如果业主大会是非法的,那么,他们为什么那么积极地参加非法的业主大会?问题就在于,他们的主张遭到了德加公寓大多数业主的否决,就用‘非法’的大帽子企图否决业主大会的决议,实现他们自己的图谋。这是典型的非理性维权。”关于物管费审计问题,杭州市房管局作为物业的主管部门已经作出了明确回答,南都物业也公布了2006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业权收入审计报告,2007年的公共业权收入,正在审计中,不日将进行公布。众所周知,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所依据的是《会计法》和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南都物业对这部分收入使用是否合法,审计报告已经做出了回答。关于其中有一部分用于支付工资,南都物业给我们的答复是: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共业权收入,扣除合理的管理成本归全体业主所有。那几个人的工资,正是车辆管理人员的工资,是管理成本。

    四、会议还对南都房产遗留问题和其他与业主利益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做出决定:

    1、鉴于南都房产已经不复存在,以前做出的出资粉刷小区楼宇外立面的承诺无法兑现,业委会通知物管公司将当年业主的捐款全额退还;
    2、德加公寓业主入住不久购买的首批机顶盒款项还有20%的质保金没有退还相关业主,务请物管公司抓紧清退;
    3、关于文二路扩建占用德加业主土地补偿问题,业委会委托陈犟进行相关调查并参与和补偿方的谈判;
    4、会议还通报了不少党员业主倡议捐款,对春节不回家的外地保安、保洁工人表示慰问的相关情况,他们的倡议认为,那些保安和保洁工人,平时工资不高,工作辛苦,春节期间放弃和亲人团聚的机会,为我们业主能过上祥和的节日加班加点,他们也是德加大家庭的一员。业委会建议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组织捐款慰问。


德加公寓业主委员会

200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