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要求审计物业管理收费
信访咨询情况的通报
德加公寓业主:
根据业主的要求,德加公寓业主委员会向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就业主提出的是否可以对物业管理收费进行审计的问题提出了书面咨询函,杭州市房产管理局于2007年12月27日做出了书面回复。回复指出:“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目前尚无相关规定要求对包干制物业服务收费进行审计”。
鉴于政府主管部门有了明确答复,希望广大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开好业主大会,把主要精力放在选聘物业公司上。
现将杭州市房产管理局的答复函全文予以公布(详见小区公告栏)。
德加公寓业主委员会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