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加公寓业主委员会
关于开通业主信箱的公告
近日发现有业主在其它业主信箱投放《告全体南都德加业主书》,为此,业主委员会认为,在业主大会进行期间,业主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是正常的,尽管在业主信箱中投放传单的形式违反了杭州市政府物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详见附后的相关规定条款),但《告业主书》中的许多意见还是中肯的,有的意见是正确的。业主投放传单情况的出现与业委会和业主的沟通渠道不畅有关,不能单方面责怪业主,为此,业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开通业主信箱:
一、在德加公寓东西区物管处附近各设一个业主信箱,同时在网上开通业委会电子信箱,地址为:djywh@163.com
. 广泛听取业主建议和意见,欢迎业主使用。
二、业委会每天开启信箱一次,每信必复,如果业主要求公开发表,原则上予以同意,由业委会公开张贴。
三、业主委员会始终认为,为业主维权是业委会工作的第一要务,为此业委会已经主持召开了三次有业主自愿报名参加的与南都物管公司主要负责人面对面的协商恳谈会,就南都物业提出的物管费调价方案进行讨论。业委会成员将在近期采取上门走访和召开小型会议的形式广泛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业主给予理解与支持。
德加公寓业主委员会
2007-12-19
附件:
1、《杭州市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第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
第六款:“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传递或挨幢(单元)户(报箱)张贴传单。”
2、《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第十一条:“不得以散发公开信、张贴大小字报的形式干扰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