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业主大会的公告
德加公寓全体业主:
南都物业与德加公寓的物业服务合同即将于12月31日到期,许多业主要求续聘南都物业,也有的要求在媒体公开招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关于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的规定,决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杭物协组(2005)2号文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条规定“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第七条,业主大会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征求意见表决单由楼道召集人或工作服务人员逐户送达并签字”。“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下,进行统计汇总。”
由于德加公寓人数超过千户,本次业主大会将于2007月12月 15日开始,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特此公告。
德加公寓业主委员会
2007.11.30
抄报:中共德加社区委员会
抄送:德加公寓业委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