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证件收费标准..

 非团体出国旅游...

 如何办理户口

 如何申领临时身份证

 如何办理前往边境管
理区通行证


 如何办理境外人员

 哪些暂住人口应当申
领《暂住证》...


 办理《特种行业许可
证》申请程序


 办理《治安许可证》

 办理铸、颏印章

 《房屋租赁治安许可
证》申领程序


 办事指南





社区便民服务电话

中兴物管处88985349
美都物管处88984317
社区警务室88974733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区警务

如何办理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一、 凡年满16周岁,常住户口在本区的待业人员申请前往边境管理区的,须到区公安分局户政科(或社区警务室)领取《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认真填写;

二、 本区属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区属以下企业的工作人员有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三、 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定企业代表人提出审核意见;

四、 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审核意见;

五、 办理边境通行证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与其家人或监护人偕行,办证时需交近期证件照片一张。待业人员须持待业卡,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还需携带暂住证和单位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