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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加社区党委业余党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业余党校称为"中共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德加社区业余党校"。
第二条 学校性质。德加社区业余党校(以下简称"党校")是以社区党委为主体,辖区单位党组织联合举办,开展对社区党员教育学校。
第三条 教育宗旨。以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为目标,坚持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思想教育,努力培养一支党性强、修养好、 素质高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社区的"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四条 教育原则。以邓小平同志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下教育原则:
1、 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发展规划,安排教学和教育工作。
2、 针对性原则。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教育需要和教育对象特点,有针对性的安排教学内容。
3、 实践性原则。教育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与本社区的实际相结合。
4、 灵活性原则。坚持规范性与适应性相结合,按照形式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党校以社区党委为主体,辖区单位党组织联合举办,街道党校负责教育指导,社区党委负责党校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成立党校校务委员会,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委员2名,校务委员会负责具体教务工作。
第三章 形 式
第七条 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举办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培训班、专题讲座、系列讲座、辅导报告等。
第八条 党校根据教育需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与辖区单位定期进行学习交流,开展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座谈会,以指导面上的教育。
第四章 内 容
第九条 根据教育宗旨个教育原则,确定以下教育内容:
1、 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
2、 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3、 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4、 形势任务教育;
5、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6、 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7、 党性、党规、党纪、党风教育;
8、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9、 对党员进行"三德"教育等。
第五章 师 资
第十条 借用社区力量,聘请兼职教师,形成一支门类齐全,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
1、 聘请上级党校教师;
2、 聘请地区大专院校各类专职教师;
3、 聘请社区知识界党务干部教师;
4、 聘请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离、退休人员中举杯教学条件的人员等。
第十一条 实行义务教育为主,义务与有偿相结合,适当付给兼职酬金。
第六章 对 象
第十二条 教育对象:社区内在册党员、在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干部群众等,具体为:
1、 社区在册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2、 社区在职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3、 辖区单位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4、 外来、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5、 社区干部群众。
第七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确立党校专题经费,社区党委每年从街道下拨党费中拨出一定限额的经费作为党校的教育经费,同时,积极争取辖区单位党组织的支持和个人的赞助。
第十四条 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用于日常办公费用和支付授课补贴,经费由社区党校、街道财务统一管理,每年将经费使用情况向社区党员报告。
第八章 校 址
第十五条 党校校址设在德加公寓东区,并充分利用辖区单位的教育设施开展教学工作。
德加社区党校校务委员会
校 长:郑仁根 社区党委书记
副校长:李味琦 社区居委会主任
胡珺珺 社区居委会付主任
委 员:陈柏龄 党委委员
吴善荪 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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